國中讀男校,全校學生只有男生,明倫國中的隔壁是重慶女中,一牆之隔,全校都是女生。

國中讀男校,全校學生只有男生,明倫國中的隔壁是重慶女中,一牆之隔,全校都是女生。
國中三年級的時候,分配到最後一排偏後的坐位,向窗戶外面看出去,是重慶女中的操場。
這讓我渡過無數無聊的數學、自然、國文、英文、公民等課程,
因為上課的時候,可以向左邊的窗外看出去,滿操場的女生在上體育課,柯!柯!你知道的。
也因為這樣,害我國中三年級,許多上過課的老師都不認識。(嗯,開玩笑的,其實我認識導師)
當然,這個真實的故事不是要敘說國中男女分校是整個人類教育史上最大的失敗與不人道。
而是要說和同學「打鬧」給我的啟發。
有一天下午,夕陽從窗外照進教室,五點本應該下課,升學主義下,全班同學都被留下來考試,
每天考試是當年的盛況,
一位同學從國小五年級就認識,同班到國中三年級,五年同窗情誼,平常就一起玩,一起鬧。
有一次和他發生一點爭勢。
為了什麼事情打鬧,完全忘記。
當時他打我一下,我有點生氣的打回去,然後他又打我一下,我又打回去,
一邊打一邊說,你又打我,我又打你,雖然只是輕輕碰到,彼此都互不相讓,一來一往。
突然之間,我意識到,
如果
我打他,他又打我,我再打他,他又打我,我再打他,他再打我,
我打他,他又打我,我再打他,他又打我,我再打他,他再打我,
我打他,他又打我,我再打他,他又打我,我再打他,他再打我,
我打他,他又打我,我再打他,他又打我,我再打他,他再打我,
我打他,他又打我,我再打他,他又打我,我再打他,他再打我,
我打他,他又打我,我再打他,他又打我,我再打他,他再打我,
我打他,他又打我,我再打他,他又打我,我再打他,他再打我,
我打他,他又打我,我再打他,他又打我,我再打他,他再打我,
我打他,他又打我,我再打他,他又打我,我再打他,他再打我,
我打他,他又打我,我再打他,他又打我,我再打他,他再打我,
我打他,他又打我,我再打他,他又打我,我再打他,他再打我,
我打他,他又打我,我再打他,他又打我,我再打他,他再打我,
我打他,他又打我,我再打他,他又打我,我再打他,他再打我,
我打他,他又打我,我再打他,他又打我,我再打他,他再打我,
我打他,他又打我,我再打他,他又打我,我再打他,他再打我,
我打他,他又打我,我再打他,他又打我,我再打他,他再打我,
我打他,他又打我,我再打他,他又打我,我再打他,他再打我,
我打他,他又打我,我再打他,他又打我,我再打他,他再打我,
我打他,他又打我,我再打他,他又打我,我再打他,他再打我,
我打他,他又打我,我再打他,他又打我,我再打他,他再打我,
我打他,他又打我,我再打他,他又打我,我再打他,他再打我,
我打他,他又打我,我再打他,他又打我,我再打他,他再打我,


依此類推到永遠。
我們倆人會在這間教室打到國中畢業、再打到高中聯招、打到二十歲,可能一生都得這樣一直打下去到老死。
邊打他邊想到這件事情,就覺得好可怕。
我們倆人只要任一個人不放棄,就要一直打到往生,在這裏過上一輩子。
想到這點,我就不打了,不要為了未來三四十年根本就記不得為什麼而吵的事情打鬧。
他覺得很奇怪,為什麼我不再打回去了。還在氣頭上,生悶氣,不和他講話。
這件事情影響我很深,
從此以後,我很少去為了根本就不重要的事情,去爭個誰對誰錯。
別人說我做錯,只要不痛不癢,那就算我錯吧,反正所有的人都會犯錯,不差這一次。
別人說我不好,反正我又不是聖人,那就不好吧,管他的。
別人說不喜歡我,靠,我又不是新台幣,也不是美金,為什麼別人一定要喜歡我,不在意。
別人說我很臭屁,嗯,你把自信要講成臭屁,我也不在意,反正每個人的看法都不同,不爭。
這也是為什麼我總是過的開心愉快。
反觀太在意別人看法的人,總是活在天堂當地獄。
不把心思去爭對現在和未來沒有「具體幫助與意義」的事情。
把心思專注在享受當下,或是思考如何讓生活過的更好、感受更深更沉更美的人事物上,
都比專注在爭對爭錯、爭無法改變的事情上,來得有意義。
這是紀念文,因為那位和我打來打去的國三同班同學,今天一同出遊,不過他應該不記得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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