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後的下一台筆電,應該也是要用apple才對。

1997年底的冬天,在福隆海巡十二大隊,和大一梯的學長Quinn Lin閒聊之下,得知他很喜歡電腦,我個人對於電腦則是很想要有一台筆記型電腦,也告訴他這個想法。
那時候,一台筆記型電腦大約快十萬元,跑windown 98,用一小時多筆電,整個筆電就會一直發燙,熱到不行。
在大隊部建築的穿堂上,我還記得 Quinn Lin如何的回答我。
他說:「你不要做夢了啦,你知道一台筆電的價格很貴,散熱又不好、會一直當機,我們一般人根本買不起,買了也很難用。」
我還問他心目中的電腦可以做什麼??
他說:「他以後要組一台電腦、可以唱卡拉ok、可以看電影、結合音響可以聽音樂。然後很多很多事情都可以在上面完成。」
1996年臺灣才有WWW、1997年的時代,還是用電話線撥接上網。
行動電話剛普及。
我在1999年考上大學後,老媽資助我買了一台五萬五仟元的acer筆電給我上大學使用。
用到2004年後,改用工作上提供的筆電二台、
2013年到apple直營店面,拿起apple mac air筆電,受到它又輕又薄的影響。馬上決定要買一台,三四個月存夠錢後,終於入手一台mac air。
從那一天起,我的mac air筆電就沒有再關機過了。

前幾天我也推介一位對電腦不是很熟的朋友買筆電。
他問我要買apple還是windows筆電。
我說:「windows的筆電其實各家廠牌都差不多,如果是我,絕對不可能去買windows筆電,因為我不想要又重、又不順手的東西一直陪著我。」
後來他買了apple mac air,現在一直感謝我,感謝我當時的推介。
現在,我就是用這一台mac air筆電、在早餐店打這篇文章。
而我昨天拿出辦公室的windows筆電,用不到十分鐘,覺得還是改回mac air好了。不是很習慣那種,一直點、反應慢、等好久、觸控面板不順手的感覺。
十分鐘就受夠了。
我想,十年後的下一台筆電,應該也是要用apple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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