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篇寫的不錯,是用一種網路管理的角度來看待點擊關鍵字這件事情,我個人覺得有一半以上的廣告費用是被浪費掉了,和研究報告的三四成相差很遠。
這理由很簡單,就是美金的幣值在不同國家有不同的價值。
例如:假設我是Google Adsense的發佈商,過一段時間,我所發佈的廣告費用達到100美金,Google準備寄支票給我。你想想看,假如我是住在非洲可以上網的貧窮國家或是美國富有的中產階級,那這100美金支票在那一個地方的價值最高。
當然是-->非洲可以上網的貧窮國家。
反過來想,網路無國界,他們請一群人用不同IP點廣告,只要是不貪心,合理的點,不要讓偵測程式發現,那100美金是絕對可以入袋的。
因此我一直認為這是一個不可信任的機制。
不過又再反過來說,我如果是大企業,把這筆錢拿去買高速公路上的T-BAR廣告,
也不是每位開車經過,看到T-BAR廣告的人,都會向我買產品啊。
所以行銷大部份的時候,也是一種白花錢的行為。
不如反饋給消費者來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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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理由很簡單,就是美金的幣值在不同國家有不同的價值。
例如:假設我是Google Adsense的發佈商,過一段時間,我所發佈的廣告費用達到100美金,Google準備寄支票給我。你想想看,假如我是住在非洲可以上網的貧窮國家或是美國富有的中產階級,那這100美金支票在那一個地方的價值最高。
當然是-->非洲可以上網的貧窮國家。
反過來想,網路無國界,他們請一群人用不同IP點廣告,只要是不貪心,合理的點,不要讓偵測程式發現,那100美金是絕對可以入袋的。
因此我一直認為這是一個不可信任的機制。
不過又再反過來說,我如果是大企業,把這筆錢拿去買高速公路上的T-BAR廣告,
也不是每位開車經過,看到T-BAR廣告的人,都會向我買產品啊。
所以行銷大部份的時候,也是一種白花錢的行為。
不如反饋給消費者來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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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關鍵字廣告的IP來源
http://keyword.com.tw/blog/214
許多關鍵字廣告主的疑惑:用白花花的銀子換了一堆點擊數字,卻沒明顯感覺業績上升,廣告報表攤開來漂漂亮亮,卻不知點擊背後的來源為何?真的是客戶點的,還是另有文章?
台北市議員周威佑於10月30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指出,根據國外公布的調查數字,Yahoo及Google等搜尋引擎關鍵字廣告的「詐欺點擊」比例高達28.2%。如果套用今年的營業額(台灣地區預估約25億台幣)來換算,可能有高達七億元的廣告費是因為詐欺點擊而讓廣告主白花的冤枉錢。議員呼籲兩大網路巨擘,應該將點擊者的IP提供給廣告主,讓廣告收費透明化,以保障廣告主的權益。
周威佑議員新聞稿當中也請教了NCC與消保官,內容頗為專業,值得大家參考~新聞稿中指出:台灣大部份民眾上網,其IP位址多為中華電信配發的浮動IP,同樣的IP位址不一定等於同一個使用者。NCC也表示公布使用者IP並不違法。(使用浮動IP上網者每次不見得是同一個IP,會使用固定IP多為企業單位。)Google與Yahoo以維護隱私權為由不公布使用者IP來源位址,理由過於牽強。
雖然Google及Yahoo都不公布關鍵字廣告點擊者的IP,但我們還是可以設法知道網站訪客都是從哪些地方進入我們的網站的。要查詢進入網站的訪客來源,建議可以使用Google analytics服務(完全免費),除了可以得知網站每日流量與來源,並可細分訪客來源地理位置(都市)。或者可以安裝AWStats軟體(也是免費),大部份網站代管商的主機管理介面都有內建這套統計軟體,AWStats可以解析網站log檔,提供相當詳盡的報表(包括訪客IP來源)。
即使知道網站訪客的IP位置,來自同一個IP位址的重複點擊就是惡意?其實未必,有可能是同一訪客在不同網站間的比價行為而重覆點擊廣告,或是多個上網者共用同一IP位址,造成來自單一使用者重複點擊的假象。
而來自不同IP位置的點擊就不含詐欺點擊嗎?那也不見得,詐欺點擊者可利用程式或人工採用浮動IP並由不同時間從不同電腦點擊,模擬真實點擊行為。因此惡意點擊不一定都來自重覆IP位置,而同一IP來源的重複點擊行為也不一定就是詐欺點擊。
而來自不同IP位置的點擊就不含詐欺點擊嗎?那也不見得,詐欺點擊者可利用程式或人工採用浮動IP並由不同時間從不同電腦點擊,模擬真實點擊行為。因此惡意點擊不一定都來自重覆IP位置,而同一IP來源的重複點擊行為也不一定就是詐欺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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