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總統的一封信

這篇有意思,雖然我沒有看完這封信,不過也分享一下。
一位朋友寄來的,可見在網路上己經傳很久了。
有一句話很有意思,在這個單位是丙等的人,到其他單位可能是很優秀的人才。
只是環境不同,都致境遇不同。


您好:
   職之所以敢鼓起最大勇氣懷著忐忑不安心情寫信給您,是因 總統您擁抱基層,您的智慧、法學素養及高瞻遠矚的胸懷,一定可以理解也可以包容我的莽撞,不周之處尚祈海涵!改革必須是民心所向,也是身為公務員所必須踐行,但也要衡量是否合於情理法。淘汰不好的公務員是必須做的,亦當然要學習企業精神及效法外國績效考核制度,但制度之適用有國情、民族性、地域文化等性質之差異,所謂橘逾淮而為枳,外國服裝不見得適合本國人穿。今銓敘部修正公務人員考績法,其中訂丙等(現暫修訂為四級)「比例」將使政府機關元氣大傷,令公務員惶惶不可終日,事防微於漸勝於亡羊補牢,故斗膽冒昧懇請 總統撥冗看完這出自基層公務員真心懇切之言,茲分述如下:(希望這封信能上達 總統而非僅由幕僚交下處理)
    一、考列丙等條件既已明定,再訂「比例」則此條件形同虛設,未符丙等條件之人員為「比例」之故而考列丙等,不符法制精神。
  二、機關若編制五百人1%考列丙等,第一年五個、第二年十個、
       第三年十五個其中或有重複,這些人在機關將會形成向下沉淪
       黑暗的力量;不平、憤怒、憎恨、抗告、不信任、檢舉、黑函
       等將破壞機關和諧,負面的氛圍使機關未受其利反受其害。
  三、若一個國家因無法處置少數之壞人以致治安不好,為防止犯罪
    就判一定「比例」之人民重刑關進監獄,再以宗教、心理諮商安撫其情緒,訓練新技能使其重返社會。被貼標籤後釋放,竭誠歡迎這些更生人的機關、企業有幾個?又如何逃離社會大眾異樣的眼光?若因「比例」被判三次重刑就處以死刑,則法律何用?這些公務員因此心裏受煎熬、人格被扭曲,這是「制度殺人」。
    四、一個頭腦聰明體格健碩之人,對於處於末端的手足不停傷害縱為小傷,久了也會因失血或疼痛而舉步維艱,其理想抱負雄心壯志將流為空談。又如一個家族無法處理壞份子,礙於外界的批判就定出比例誅殺族人,這個家族永遠不會壯大。
    五、公務人員乃社會的中堅是國家穩定的力量,父子、夫妻、兄弟、朋友因政黨而反目,乃個人對政黨熱情且於政治上寄予希望,認為自己所支持的政黨可以帶領國家走上康莊大道,為人民謀最大福利之故。但因「比例」而考列丙等則非干政治、理想,而是直接傷害了他們的家人、朋友。公務員不是一個人,其影響力綿密而有力,有如平靜水域下漩渦的力量,政府成員如不能同舟共濟,不是跳船就是等著翻船。其實公務人員大部分是奉公守法、認真負責的知識份子,請不要為了少數害群之馬否定他們的貢獻與努力,使沉默服從的公務員同仇敵愾人心向背,以致親痛仇快。
    六、淘汰不好的公務員不在於訂「丙等比例」,於平時獎懲、專案考績隨時就能辦到,年終考績考列丁等亦可免職,皆可達到淘汰目的,為什麼無法淘汰?最關鍵實在於機關首長的認知、決心、魄力與作為。定比例不但淘汰不了反而誅連無辜,因為並非一次丙等就淘汰,若是考列兩次、三次丙等才淘汰,因機關首長或主管下不了手而換人,將形成「為比例而輪流」。在民選機關愈是基層愈有可能成為選舉報復的工具,不可不慎。
    七、對於考列丙等人員初核時給予陳述意見之機會,因「比例」之故較大機關每年約五、六人,定會未演先轟動,關說、壓力、黑函將接踵而至,使機關疲於應付徒增困擾,其實不論乙等、丙等直接走申訴程序才不致紛亂。另考績委員會若未覈實審議,依「比例」而通過,如此考績委員會只不過是橡皮圖章沒有意義;再者公務人員保障委員會成立之目的在於保障公務員權益,類此申訴案件是要依實際審議是否符合丙等條件,還是「維護丙等比例」的政策「冤屈」公務員,若是,公務人員保障委員會似無存在之價值。
    八、以戶政、地政、衛生所、消防等人員而言,他們是政府機關龐大機器的小螺絲釘,渺小而重要,站在為民服務最前線默默工作,他們只要認真負責、堅守崗位、誠懇服務民眾就是好的公務人員,無須是個個才華洋溢、具規劃能力、公關長才、衝鋒陷陣或懷抱遠大夢想之菁英,但他們的位置就在那裡,是不起眼但必須且重要的小兵,真的沒有那麼多可以考列丙等的人員。政府是公務人員的母親,母親不能保證每個孩子都傑出,對於不夠傑出但又努力認真的孩子怎麼忍心遺棄。
  九、丙等訂比例可能產生兩種情形:1、考列丙等人員沒有機關願
    意進用。2、各機關已無人可考列丙等人員,故見獵心喜,廣開大門收容此類人員以充數。這些未達丙等條件而被考列丙等的人員何去何從?政府可聽到他們暗夜的哭泣聲?
  十、以銓敘部、人事行政局而言,其人員大部分為菁英中的菁英,
    是否真有那麼多必須考列丙等之人員實有待商榷,而這些考列丙等之人在其他機關也許是優秀人員呢!因「比例」而考列丙等實不公平。
    十一、丙等比例固定,經一年、兩年、三年留下來的都是菁英,到後來除非新進人員考列丙等否則就是菁英也可能考列丙等;新進人員也許是考試剛進公務機關,乃正待培育茁壯之幼苗,來不及長大即遭踐踏折損,實不合理。
    十二、政府保障身心障礙人員及原住民,這些人員工作績效不一定        比其他人員差,但也不一定比他們好,若比較差,是要年年考列丙等?還是保障他們給予績效較好的人員不公平的對待?
    十三、再以桃園縣185所國小而言,因財政困難致國小編制七十班以下置幹事一人,一百班以下置護士一人,有十所學校另置營養師一人。學校除人事、主計、老師各循其系統考核外只有護士、幹事兩人,他們在學校單獨而唯一,若由縣政府統籌考列丙等,要如何衡量評比呢!
    十四、另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每年對於受考人主管要面談兩次,將此枝微末節定於考績法中實無必要,公務機關主管首重在推展執行業務,思考如何提升效率與績效,如何才能把事辦好做好為民服務,非每天忙於面談部屬。況機關主管、副主管業務繁忙,以桃園縣人事機構為例人事人員約234人,每人面談兩次需486次,以今年為例扣除例假110天實際上班只有255天,每天約須面談2人(尚不包括甄選之面試),主管、副主管若因公務繁忙或休假無暇面談,則往後累積之面談人數將使其精疲力竭。人心不同各如其面,況術業有專攻面談技巧非任何人皆可勝任,亦不是上幾堂課就可學會。主管、副主管或有嚴肅不苟言笑、剛毅木訥拙於言詞、性急缺乏耐性、行事衝動言詞犀利、個性軟弱、缺乏同理心等等,若無法做好面談工作面談又有何意義?再者有問題的也面談,沒有問題的也面談,無事、無話可談時將流於空談或閒話家常,徒浪費主管時間及增加困擾,若主管因礙業務繁忙敷衍隨口談談,年復一年,面談又有何功能!被面談者又作何感想!
職從事基層公務員及人事人員,因憂心難以自己,幾經思量考慮再三輾轉反側,決定將此信寄給有睿智遠見的您。請不要視公務員為寇仇,我們是政府金字塔底層的磐石民心之所以背離,乃因那些高級官員做了不周全的政策,既無法說服民眾,又無法為政策辯護,加上欠缺溝通、協調及應變的能力以致所有罪都由 總統您來承擔。而基層公務員只是政策執行者,罪也不在我們,誅殺公務員等於在挖自己的牆腳,公務員雖非全部是您的支持者,但泛藍佔了絕大部分,請不要拋棄這一群忠誠的子民,若銓敘部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過,您將會失去公務員的信任,我們不希望政權移轉,您是我們的舵手,也是國民黨的希望,公務員需要您的鼓勵與愛護!此發自肺腑之建言還請納採,若有冒犯之處尚祈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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