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和同事一同到輔大出差,出公差的公文是我簽出去的。只寫下午請公假。
我和另一位同事說好是十二點半過後刷卡出門。
結果我忘了刷卡。今天寫了一張漏刷卡證明單。寫的時間是十二點半,就給主任簽名。
主任看到我的時間是十二點半,就很納悶的跑過來找我,說應該是下午一點,才能刷卡出門。
如果寫十二點半,就是早退,要求我把時間改為下午一點。
我和主任解釋過去都是這樣,主任認為不是,我心想,其實也沒差,十二點半和一點,反正都己經漏刷卡了,改個時間也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事情。就想說改一改。
結果送到主任室要蓋章的時候,
主任很認真的告訴我,請一定要注意自己的上班時間,絕對不要遲到早退。
我聽到之後,覺得主任的意思是指說,我應該是下午一點,才能刷卡離開,為什麼我知道是下午一點才能離開,確故意要十二點半就早退離開。
感覺超差的。
好像我經常早退遲到的感覺。
一同出差的同事是刷十二點半離開,如果他早退的話,會被扣一個小時的薪水。
還好另一位同事機警,立刻打電話去問人事室,並且調出出差公文來看,結果證明十二點半離開,才是對的。主任的說法是錯的。
我立刻寫了一封信給主任,說明我受到的委屈。雖然我知道主任不是故意要這樣講,因為她也不知道正確時間,只是她個人認為應該要下午一點,才能刷卡出門。
但是我的內心己經因為這件事情,受到傷害。
後來同事輔導我,說這是主任個人說話的方法,不是主任要認定我早退。而是她講話的方式,就是會讓人認為我是故意早退,意指"為什麼我知道下午一點才能走,確要在十二點半就離開"。
被輔導之後,心情就好一點。受到主任時時刻刻關心我們的影響,現在工作不像以前一樣自由。
一切都要以主任的要求為主。
上次同事報修網路問題,我直接轉嫁給廠商處理。
我想這才是真正的做事方法,因為主任要看的資料和結果,都是規畫和文件,我多花一點時間去處理臨時性的網路問題,都會影響到我的工作效率,也會讓主任要的資料和文件,更晚出現在她的面前。
所以這一切事情,還是回歸到我的工作職掌,專職負責解決還不能解決的問題和主任的要求。畢竟,其他人都會做的事情,真的不需要我去做,盡可能做其他人不能取代的事情。才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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