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不上班,我想要想十篇以上的網誌,做為個人的紀錄,要讓自己的文字表達能力達到極限。
短時間內寫十篇以上的網誌,是過去幾個月來,一直都很想要做的一件事情。
這樣的做的最主要原因,就是要證明,自己用文字來表達事情時,可以有多麼的自由而不受侷束。
這一點也是受到周杰倫的影響。
有人說周杰倫的影音創意,永遠用不完,也有人說他的創造歌曲的能力會受到自己的限制。
我不會寫歌,所以我不瞭解創意在寫歌曲上,要如何發揮。才能創造出一首首的好歌。
但是我會寫文章,所以我瞭解到,如何把平凡無奇的每一件小事情都發揮出特色,並且用文章表達出來。
我能夠做到這件事情,也就表示那些會寫小說、散文的作家,一定也是和我一樣,擁有源源不絕的創意可以使用。
而這些創意的來源,就是日常生活用所發現的點點滴滴。
看看我今天能不能在短時間內,寫個十篇文章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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