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年夜到大直愛買逛街採購,照例吃完午餐之後,就把老婆趕走,讓她一個人逛街,我和小捲毛父子倆去做男人該認真去做的事情-去食品部試吃。
我的個人原則是,
第一:只要不是天然的食品絕對不能花錢買,所以我只能試吃免費的零食,或是別人請我吃。
第二:試吃過的任何食物,絕對不花錢買,想要再吃,可以再去試吃。
不過當我打破第二個原則時,就表示這個東西很合我的味口。
上次打破第二個規則的時間,是二年前在西門町的遠東百貨地下一樓試吃牛札糖時,買了一包回家給爸媽老婆吃。當然大部份還是進我的嘴裏。
這次在大賣場,我又打破了第二個原則,就是幸福的帶殼杏仁果,其實我很討厭杏仁的味道。因為市面上的杏仁零食或食品,聞起來都有清潔劑的味道。
這次試吃的帶殼杏仁果,是我生平第一次看到的整果包在殼裏的杏仁果,符合上帝在聖經裏所說的,不要破壞食物的外觀。所以這個帶殼杏仁果,不僅好吃,而且好香啊。
咬起來脆脆的,不同於其他用化學藥品調味出來,美味可口吃了不拉肚子的零食。
當我在賣場上,試吃了這個帶殼杏仁果時,覺得一種幸福的暖流從心底發出來。當下我立刻決定要買給老婆和自己吃。買了60元,還沒結帳,還在逛賣場的時候,就開始打開來吃,一邊吃一邊逛。
後來巧遇老婆,給她一個幸福的帶殼杏仁果吃,分開後,其他的幸福的帶殼杏仁果都給我吃了大半,最後晚上再她老婆一個幸福的帶殼杏仁果吃,其他我就自己把它吃完了。
那種幸福的滋味,真是難以言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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