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6歲的時候,家裏附近開了一家高峰大賣場,那時候,全台大賣場沒有幾家,這可是一件大事,還在讀國中的我,偶而和同學去裏面逛逛,真是一大享受。
但是每次在結帳的時候,都會發現一大排結帳的人,大部份人所採購的物品都是零食,不然就是包裝好的食品。很少天然的食物。
那時候我,就很好奇,吃這麼多零食,對身體有什麼好處。
因為我家有賣小零食,更小的時候,我也常常吃,後來都不敢再吃了。感覺上好像自己是吃化學藥品做出來的食物。
一個放在包裝裏面,可以放三個月到三年的東西,怎麼會有人敢吃下身體裏呢。
從我國中時候,到現在,我發現買零食的人,還是很多,而且更多。
我還是不買零食,嚴格來講,是極少買,一年可能只買個三到五次零食吃吧。而且是其他人想吃,我被迫去買之後,才一起吃。
不過我常常吃同事、朋友給的零食,因為不用花自己的錢,而且吃的量少。
這次的毒奶粉事件,剛好可以做為一個借鏡,這麼多產口下架,也突顯出吃零食的問題。
雖然我很少吃零食,我還是認為這次的毒奶粉事件是太小題大作了。
只要不是長期吃有問題的毒奶製品,根本不用太緊張。
長期吃包裝美美的零食,不用毒奶去製造,這樣的飲食行為,本來就是一個大問題。
把完整的食物製作的不成樣子,然後包到包裝袋或是包裝盒裏,還宣稱有營養,可以保存三年,價格可以比完整食物的成本價多十倍。
十倍的利潤,讓商人可以大打廣告,指出零食的優點,讓很多不明白的消費者去買。然後商人賺越多,廣告就可以打的更兇。買的人更多,成為一個對商人有利,對消費者有害的循環結構。
長期吃零食的這種飲食習慣,本身就很奇怪。不用毒奶粉來殘害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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