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與朋友討論到他想提昇專案管理的技巧,其中他有去上相關課程,也聊到在國外上課的經驗,其中有一點印像深刻,就是他覺得課程中如果有活動或實作練習的話,課程印像較深,也較佳。學習效果比較好。我們也討論到理論與實務總是有所不同,書中所談到的,跟實際上運用會有很大的出入。
其實這個問題我也思考好一段時間,才會得到"強迫輸出原則"的規定,不論在生活中學到什麼,如果喜歡的話,就強迫自己做出實際的績效出來,不論做出來的效果好還是不好,重點在強迫做出來。例如:"早上十點以前搞定工作"(這書的標題真的太吸引人了,很符合我所需要)一書中,曾經寫到,每一個工作一定要有完成時限,每一個事情一定要具體化的寫下目標才做,我就發展出"十二目標原則":將所有要做的個人或工作事項,只要想到,都寫在google個人網頁的工作清單上,然後每天上班的時候,看著工作清單,一個一個完成,每天一定要完成十二項以上。假設我需要寫採購規格,我就在工作清單上打上"撰寫-採購規格",然後才開始安排時間(或立刻)寫採購規格,如果沒有寫在工作清單上,我就不做事,等寫完規格,才劃掉工作清單的這個項目,當做是今天完成的一項作業。
我也會採用"祕密"一書中的"吸引力法則",將還沒有時間輸出到現實生活中的事情,先在腦海中依法則所規定的方法預想一遍又一遍,想像完成後的欣喜感受、想像做這件事情的每一個步驟,想像我很順利的解決每個問題。然後等有時間,再將心中的想像,付出行動。
其實這個問題我也思考好一段時間,才會得到"強迫輸出原則"的規定,不論在生活中學到什麼,如果喜歡的話,就強迫自己做出實際的績效出來,不論做出來的效果好還是不好,重點在強迫做出來。例如:"早上十點以前搞定工作"(這書的標題真的太吸引人了,很符合我所需要)一書中,曾經寫到,每一個工作一定要有完成時限,每一個事情一定要具體化的寫下目標才做,我就發展出"十二目標原則":將所有要做的個人或工作事項,只要想到,都寫在google個人網頁的工作清單上,然後每天上班的時候,看著工作清單,一個一個完成,每天一定要完成十二項以上。假設我需要寫採購規格,我就在工作清單上打上"撰寫-採購規格",然後才開始安排時間(或立刻)寫採購規格,如果沒有寫在工作清單上,我就不做事,等寫完規格,才劃掉工作清單的這個項目,當做是今天完成的一項作業。
我也會採用"祕密"一書中的"吸引力法則",將還沒有時間輸出到現實生活中的事情,先在腦海中依法則所規定的方法預想一遍又一遍,想像完成後的欣喜感受、想像做這件事情的每一個步驟,想像我很順利的解決每個問題。然後等有時間,再將心中的想像,付出行動。
留言
張貼留言
看過可以簽名,有意見可以表達。不喜歡我寫的內容,可以用立可白塗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