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四點半起床、懶床十分鐘、做點雜事穿好衣服,五點騎機車出門到河濱腳踏車道慢跑。

清晨四點半起床、懶床十分鐘、做點雜事穿好衣服,五點騎機車出門到河濱腳踏車道慢跑。
天空從灰暗到漸亮、空氣清爽、一路跑來感覺特別的好。
總以為天剛亮的時候,台北市的空氣品質是最好的,雖無下過雨的天晴氣爽,總比午後或晚上空氣來的好。
這也是選擇清晨運動的原因之一。
一趟來回三十來分鐘,汗流浹背後,選了草地旁大樹下的長椅,靜坐練習正念,十分鐘過去,
睜開雙眼,日出從觀音山頂冒出頭來,初光四射,當下覺得,早起運動真好,
希望能養成這樣的習慣,讓我有機會常常在大河旁看日出,讓早晨的清風帶走我身上的汗水和整日的憂愁。
慢慢走到機車旁,覺得自己運動後,年輕了三十歲。
騎機車回家路上,被一台警車攔下來,
警察走出來對我說:「你知道未成年是不能騎車嗎??有駕照嗎?拿出來給我看。」
我不慌不忙的從皮夾拿出駕照,警察杯杯看到駕照上的生日欄位,整個下巴都快掉下來。
一直對我說不好意思,以為我未成年。
畢竟,四十二歲的年紀,透過運動年輕了三十歲,只剩下十二歲,警察當然會以為我未成年騎機車。
果然,天天運動真的好帥好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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