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不知道可以生活多久,有機會把握生活中的幸福,就應該讓這分秒都是美好。

許多朋友無法理解為何我要把一整年的假請完,而不是把這些假拿來領錢。一日未休假的獎金是一日工作,一年有十四天的休假,如果不休假的話,可以領十四天的工資,等於是多半個月的薪水。
很大的原因是我思考一件事情值不值的的角度是120年。
也就是說,我今年39歲,離120歲還有81年。
在接下來的81年內,身處39歲的我,要做什麼事情,才不會讓我未來的81年,也就是西元2096年前的每一天感到不後悔。
如果我在2014年有十四天的休假,是要休完好,還是領半個月薪水好。
我思考的結果是休完比較好。
畢竟,休假在家或出遊陪七歲三歲小孩到處玩,總比一直待在辦公室做相同的事情,並且領錢來的有價值。
大家想想看。
那多出來的十四天,可以牽牽女友的手或是牽老婆的手,到海邊看看夕陽、吹吹海風、到海灘走走,看孩子在陽光的餘暈下玩樂奔跑。
是不是比在辦公室拿印章蓋公文來的強很多。

其實,人生無常,我們都不知道可以生活多久,有機會把握生活中的幸福,就應該讓這分秒都是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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