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同學,在我下班前最好快點來找我,不然你事情就大條了

刑事警察局的偵查佐打電話來詢問是否可以給那位被告的學生聯絡資料,不然要通知他家人。
但是中心的立場和角度是絕對不能私下提供學生資料,就算是查的到也不能給。
我就告訴偵查佐,一定要來份公文才有辦法處理。
偵查佐就告訴我說,他當然知道這一點,但是他也有那位同學的手機,一直沒人接(學生下午無法接電話),再不接的話,晚上就要通知他的家人,這點對他不是很好,希望我能聯絡同學,請同學主動和刑事警察聯絡。
偵查佐是希望問題侷限在被害人和被告之間,也不要和學校、家長有任何關係,
當做二個成年人的事情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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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社會多年,我也猜想出來這可能是他貫用的話術和技倆,不過最後一句話還是很動聽,就是二個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來處理。
我馬上說會想辦法,但是要如何找出這位學生,而不是靠學務系統,因為透過學務系統查到的資料,都是要經過授權才能查詢。
後來想到,
直接寫學生群組信件給所有學生,我本來還考慮要不要寫給老師的群組。
因為很多學生不會收學校的信。
而老師一定會收信之外,還一定會有很多老師教到這位同學。
也剛好被害人有認識和提供同學的姓名,當然也僅知道姓名而己。
我就寫了一封只給學生的群組信件。
標題就是:「xx同學,在我下班前最好快點來找我,不然你事情就大條了。」
信中留下我的姓名和手機號碼,還請每位看到這封信的同學幫我提醒他。
結果有一位同學跑來,以為我名字寫錯,是他的另一位同學,結果不是,但是他告訴我,要透過宿舍管理室來找人比較快。
因為被害人在某一個論壇被罵,查出來的IP位址就是學生宿舍。
我想一想還滿有道理的,就打電話請宿舍管理員協助通知。
中午十二點半,那位同學就聯絡到我,約個時間請他到辦公室。
把偵查佐的手機號碼和電話號碼給那位同學,後續就讓他自行處理。
這件事告訴我們,不要在網路上亂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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