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的店裏生意問題

自從我有印象以來,我們家裏文具店的生意在春節之前都特別好,但是我們這些小孩子都不喜歡過年,因為店裏會很忙,小孩子都沒有辦法全時段的幫忙店裏的工作。
今年也是一樣,爸媽又開始叫我有空就去店裏顧店,但是我通常都是沒有空,以前沒有自己的小孩的時候,還可以去幫忙,現在有自己的小孩又更沒有時間了。
爸媽希望我在春節的時候,幫忙店裏的生意,我也很想去幫忙。
老婆希望我放假的時候,幫忙帶小孩,我也覺得應該要帶小孩。
但是我只有一個人,一次只能做一件事,要老媽高興,又要老婆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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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老媽告訴我有空要去顧店,但是我要到能夠靠資產的利息過生活才會有空,只好找我老妹去顧,一個小時100元,六個小時600元請她顧店。當我跟老妹說好條件之後,我心裏就知道,這就是我要走的路。當一位資本家,用錢請人做事,比用自己勞力做事來的適合我。
從小到大爸爸媽媽都身體力行的告訴我,一定要成為資本家,絕對不要靠勞力工作。
人類史上第一次億萬富翁石油大王在很小的時候,就瞭解到,勞力工作是最吃虧的工作,不論他一個月可以賺到多少錢,都是不值得的。
只有透過錢去賺錢才是真正的解決之道。年輕的時候,或許可以用勞力賺錢,年老的時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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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錢請老妹做事當然是有缺點也有優點。不過金錢創造我的分身,讓老婆開心,老媽高興,自己也爽。
如果我執意要自己去顧店,老婆一定會答應,但是可以顧店的時數,一定受到限制,總不能完全不顧小孩去顧店。
如果我執意去照顧小孩,老媽一定很不高興,覺得為什麼這個店把我養這麼大,卻不願意顧店,而且只有春節的時候要我全天顧店。
但是我一花錢請我妹去顧店之後,我就知道為什麼窮人越窮,富人越富,因為窮人凡事都想自己來,富人透過團隊組織的力量做事。這聽起來很奇怪,但是我舉一個例子說明就會很清楚。
例子:
情況一:我把口袋裏的錢給很多人,然後再去借錢給很多人,再用借來的錢去租地、買貨,最後包裝成服務和產品賣給更多人,如果運作順利的話,我會成為很有錢的人。例如:統一集團的大股東。
情況二:我把口袋裏的錢存起來,一毛錢都不給任何人,扣掉生活開支之外的所有多賺的錢,通通存起來,如果這個方式我一直堅持到底的話,最後我會變成窮人。例如:存款百萬的中產階級。
以上的情況一和情況二,就說明的很清楚,不停運作的錢,會帶來更多的錢,而且會有分身,但是省錢的最終結果就是貧窮,戶頭裏的巨額財富是犧牲很多人生應有的享受換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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