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執行一天自由權

今天第一次執行自由權,也就是一個星期六日的白天我可以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情,而不用和老婆小孩三人協調決定要做什麼,或是要去那裏玩。這是我和老婆協調過後的結果,試行8月份的時間。
自從和女友交往、結婚成為夫妻之後,又生下小孩,著實的覺得自己可以應用的時間越來越少。
我想任何有家庭的人,除了工作之外,假日如果不陪家人小孩,一定會被別人說成不顧家。不是個好先生。但是我真的很想要有所成長,我想要做一些不一樣的事情,做一些有回憶的事,這些事情我的家人不一定可以和我一起做,他們也不一定有興趣。
例如:
1、在圖書館(書局)連續看書8個小時,這是我一直很想突破的境界。
2、學習銷售和領導的技巧:要建立一個自動化的企業,這就像根基一樣。
3、接觸、認識更多我未來想要成為對像的朋友:如果沒有認識這樣的朋友,就會很難達到心目中理想的境界和層次。
4、學習建立良好的習慣和對未來一定有用的知識。
5、思考。
還有很多很多,這些都是需要自由的時間完成,如果是和家人一起渡過所有空閒時間,可能未來十年後的結果,會和過去十年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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